决策记录:为什么最终选香港,以及每个备选被否定的原因
本文档记录从"新加坡 vs 香港"出发、经过德国、卢森堡、瑞士比较后收敛到香港的全部推理过程。目的有二:一是让合伙人看到每条路被否定的具体理由,避免日后重复讨论;二是当前提条件变化时(合伙人搬迁、规模变化、LP 画像变化),能快速定位哪条结论需要重开。香港方案的具体构造见《02》。
| 条件 | 当前值 | 若变化则影响 |
|---|---|---|
| 合伙人税务居民身份 | 全部在德国 | 任一合伙人常驻香港/新加坡 → 成本与结构大幅简化 |
| 基金规模 | 首期 20–50m(总承诺,内部规划带);对外 Target €30–35m / Cap €50m;LPA 最低首关 2,000 万 | <2,000 万 香港实管版不成立 —— 模型 v3 下 20m 情景十年累计 −12.2 万欧元,35m +186 万,50m +365 万 |
| 投资方向 | 大中华区 AI,尤其大陆 | 若增加美国前沿科技 → 需平行基金隔离 |
| LP 画像 | 欧洲老钱家族办公室 | 若为美国机构 → 香港 GP 触发 COINS 顾虑 |
| 基金载体限制 | 不用 Cayman | 若解除 → Cayman + 香港/新加坡管理人成为默认 |
| Crypto 是否为策略实质 | 待定 | 若是 → 德国 KG 定性与 CFC 都更难看 |
基金 domicile、管理人 domicile、团队所在地三件事分开决定。跨境拆分能成立,是因为基金所在地的好处不依赖管理人在哪:Cayman 天生税收中性;卢森堡 SCSp、德国 KG、香港 LPF、新加坡 LP 是税务透明合伙企业,可被远程管理;而公司型基金(新加坡 Pte Ltd / VCC)的好处全部以"在新加坡被实际管理"为前提,不能远程管理。换代而非迁移:一期在哪设就在哪跑到清算,二期在新法域新设。
| 维度 | 新加坡 | 香港 |
|---|---|---|
| 管理人牌照 | VCFM 专用制度,两名合格人员,审批快 | 无 VC 专用通道,第 9 类,两名 RO,重一截 |
| 基金层面税 | 13O(500 万新元起,2 名本地专业人员,LBS 20–50 万新元/年)/13U(5,000 万新元起,3 人);MAS 2026-05 通函取消年末最低 AUM,闭合式基金 10 年累计 LBS 宽免 | UFE + 2026 草案:2 FTE + 200 万港元实质,追溯 2025/26 |
| Carry | 无专门制度,按个人/公司所得 | Schedule 16D 0%,2026 起取消金管局认证与 hurdle 要求 |
| 个税 | 最高 24% | 15–17% |
| LP 感知 | 2020 后大批 GP 迁新,美元 LP 心里更稳 | 中国近;COINS 把香港列为关注地区 |
| 与德国税收协定 | 有(含 MAP、公司 tie-breaker) | 无(仅航运协定) |
| 隐蔽劣势 | 小公司部分免税使实际税率在利润 <100 万新元时低于 15%(触发德国 CFC);s10L(2024 起)对缺乏实质的集团实体处置境外资产收益征 17% | 实质要求刚性;美国 LP 顾虑 |
加入德国因素后,德港无协定成为香港相对新加坡的显著劣势——若德国主张管理地在德国,无协定层面裁决路径。这是后来选择"实质必须扎实"的根本原因。
| 载体 | 优势 | 劣势 | 结论 |
|---|---|---|---|
| 德国 GmbH & Co. KG + 登记制 KVG(§2(4) KAGB) | 欧盟小基金豁免(≤1 亿/5 亿欧元只需登记);合伙人就是管理人,无管理地/CFC 问题;carry §18(1) Nr.4;设立 4–8 万、年 3–6 万欧元 | 需保持 vermögensverwaltend(2003 BMF 函标准),token 类资产定性难;德国税负全留德国 | 若合伙人不搬家且 crypto 非主策略,是最省事方案 |
| 卢森堡 SCSp + registered AIFM | 透明、carry 待遇同 KG、欧洲 LP 最熟、CIT 23.9% 高于 15% 线(CFC 不适用)、欧盟法保护 | 服务生态按大基金定价(年 10–15 万欧元起);管理地仍需卢森堡真实董事 | 对 20–50m 无值得付溢价的优势 |
| 新加坡 VCC(13O)/ SG LP | 基金层免税确定性 | VCC 公司形式 → 德国 carry 掉入公司轨道;SG LP 拿不到 13U;必须配新加坡持牌管理人与本地团队(年 30–45 万新元) | 在此规模且合伙人在德国的前提下无优势 |
被明确否定的混合方案:德国 GmbH 作 GP + 新加坡 Pte Ltd 作基金——Pte Ltd 由德国管理即成德国居民企业(股权收益 1.5%,其他 30%),carry 掉入公司轨道,Pte Ltd 无法转换为 VCC(VCC 法只允许境外公司迁册),日后迁 GP 触发功能转移定价。两边成本都付、两边好处都拿不到。
但"两边跑"恰是德瑞协定专门堵的:第 4(3) 条 überdachende Besteuerung(有德国住所即德国居民继续征)、第 4(4) 条(德国公民搬瑞士后 5 年德国来源收入继续征)。Wächtler 案(C-581/17)+ BFH 2023 (I R 35/20) + BMF 2025-06-02 函:搬瑞士退出税可无限期免息延期,但仅限 2022 年前搬迁,新法下仍在争议。
对本项目的含义:瑞士基金载体(KmGK 需 FINMA 批准、L-QIF 需持牌管理人)对 20–50m 太重;苏黎世 GP + 卢森堡/新加坡基金是一个可算的组合(CFC 不适用 + 15(4) 工资条款 + de minimis 免牌照),但与"大中华区在地能力"叙事不匹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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